苏州生育营养费怎么领取?

92 2024-01-27 10:22

营养费领取如下:

女职工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,持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出院记录、新生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和就医证卡,到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、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、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。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,由市社保中心在支付女职工生育营养补贴、围产保健补贴的次月,在用人单位《社会保险费结算表》中列支,并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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